为了提升中文写作能力,一个多月前我便开始在睡前读老舍的小说。当初之所以从那么多近代大作家里选择老舍,是因为后人给他的评价多半包含风趣幽默。我想,中国近代历史多半苦大仇深,如果能看到幽默的表达,至少不会让我读不下去吧!
仅仅看完他自传的前一章节,我便知道自己选对了人。他的文笔和传闻一样:简洁明快,通俗易懂,有人情味,夹杂着大量的北京方言却不会让人有阅读障碍,让人愿意逐句品味,并不只是期待故事结局。
他的句子都很短,只有2,3个字便断句,最长的句子也不过15个字以内,且很少出现从句。
但这不代表他吝于修辞,不善描写,实际上有时一个路边的池塘他也可以写上数百字占满一整页。
前几天给 JR 报听写,没想到他正在学习的单元里接连选了两篇老舍的短文,一篇标题为《猫》,另一篇叫《母鸡》。
两篇文章很明显是老舍的风格 - 轻快,生动。可是不告诉你作家是谁的话,你很有可能认为它们只是普通的儿童范文,因为它们是如此的通俗易懂,俏皮可爱。
我的体会是,这种文笔看似简单,实则是源自异乎常人的观察力和理解力,普通人也许能模仿出文章的轮廓,却很难企及作者灵魂的深度。有时候,简单比看起来复杂要高级很多。
我太喜欢老舍了。(模仿《母鸡》的最后一句“我不敢再讨厌母鸡了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