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投入却无法收回的成本,叫做沉没成本。
与之相关的,有一个叫做沉没成本谬误(Sunk Cost Fallacy)的概念,说的是人们在做决策时,往往会考虑到已经投入的成本(时间、金钱、精力、感情等等),为了不让之前的投入白费,从而做出不理性的选择,继续投入资源,到注定失败的项目当中。
最近读到 Tim Ferriss 的一个故事,恰好可以当作沉没成本谬误的典型案例。这个例子,也让我想起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件事情,让我一并与你倾诉。
Tim 在推特上说:
2008年,我在加州圣何塞拥有一栋房子,但它的价值暴跌。更准确地说,这栋房子实际上属于银行所有,而我则背负着一笔不明智的浮动利率抵押贷款。此外,我当时正准备搬到旧金山。如果卖掉这栋房子,我将损失15万美元。最终,我还是决定搬到旧金山,将圣何塞的房子空置。几个月来,朋友们一直催促我把房子租出去,强调如果不这样做,我就是在白白浪费钱。最终,我屈服了,采纳了他们的建议。然而,即便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帮助,仍然免不了经常性的麻烦和文书工作。
随之而来的是后悔。在一个自我反省的夜晚,我喝了点酒,问自己:“我真的需要通过同样的方式把失去的钱赚回来吗?”如果你在21点牌桌上输了1000美元,你会尝试在那里把钱赢回来吗?很可能不会。如果我通过空置房子的抵押贷款“损失”了钱,我真的需要通过出租房子本身来弥补吗?不,我决定不需要。我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(比如演讲活动、咨询等)轻松创造收入,让自己扭亏为盈。
人类非常容易受到一种叫做“锚定效应”的认知偏差的影响,无论是在房地产、股票还是其他领域,我也不例外。我对此进行了研究(很多优秀的投资者推荐的《再想想》这本书,由 @mjmauboussin 撰写),不久之后,我以巨大的损失卖掉了圣何塞的房子。一旦我的注意力和心理空间被释放出来,我很快在其他地方把损失补了回来。
故事包含三个部分:项目出现亏损,因为沉没成本而继续投入,及时止损并在其他项目上挽回损失。我觉得其中最关键的,是最后一步。无论困扰我们的,是一个项目、一段关系、还是一件物品。只要它不断消耗你的金钱和能量,却没有带来任何正向回报,无论之前投入再多,都应该果断与之斩断关系。至少,我们可以重新获得时间和精神上的自由。
最近,我关停了至少这三个项目,尽管损失了沉没升本,却也在其他方面立即收到回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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