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的目的应该是引起共鸣。
Creative Hackers 是一个关于创作的 blog,作者 Jake 是一个来自英国的,具有数十年经验的艺人经理。他开始写这个 blog 的时间不长,创立之初,他给自己立下了50个工作日,写50篇 blog 的目标。
当我刚刚发现这个 blog 时,很享受阅读每一篇文章,一方面它们都是我感兴趣的话题,另一方面作者的背景和经历让他的写作更有说服力。
Jake 的文章旁征博引,通常会包含一些名人的真实故事,以及一些让人想记笔记的“方法”和“规则”。他也分享过他的写作流程:每天晚上根据一个想法搜索资料,阅读相关互联网内容,整理出素材,第二天早上用这些素材整理成文章。
这里有一个问题,他在做的不是因为自己感动,从而想引起别人的共鸣。
他在做的,是从自己的专业感觉,找到人们可能感兴趣的话题,搜集让人眼睛发亮的素材,整理出一篇无论从标题和内容都足够刺激的文章。
事实上,我在连续读过3,4周他的 newsletter 之后,取消了订阅,也不再看他的 blog。
因为我得不到共鸣,感受不到情感。
他的确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,很多我没听说过的道理或方法。我需要这些信息吗?也许是的,但”信息“是永远取之不尽的,打开浏览器,输入你想深究的任何话题,信息就在那,无边无际。
而感动和共鸣呢?是无法通过生搬硬套,堆砌资料传达给读者的。
如果你对于自己创作的东西,没有100倍的感动,很有可能,没有谁会从阅读中获得1倍的共鸣。
下次当你提笔时,想想自己是准备兜售信息,还是引起共鸣。
这会决定我们写出完全不同的东西。